| 一、主要职责
(一)承办协调落实“先节水后调水,先治污后通水,先环保后用水”原则有关措施的具体工作;
(二)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;
(三)研究拟订南水北调工程有关移民政策;
(四)参与审核南水北调治污工程、移民工程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(五)参与编制治污工程、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(六)参与协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;
(七)协调南水北调工程调水区及受水区水资源、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;
(八)协调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
(九)参与指导、监督工程影响区文物保护工作;
二、内设处室
(一)环境处
1、研究拟定南水北调工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及受水区节水、地下水控采方面的政策、法规和规章建议,并监督实施;
2、监督南水北调工程调水区及输水沿线污染防治规划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,监督受水区节水、控制地下水超采措施的落实;
3、参与审核南水北调治污工程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4、参与编制南水北调治污工程、生态建设工程的年度计划,参与研究地下水控采计划;
5、参与协调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;
6、参与指导和监督南水北调工程输水安全、合理配置水资源工作;
7、协调南水北调工程调水区及受水区水资源、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;
8、参与南水北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查;
9、承办协调南水北调工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
(二)移民处
1、研究拟定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方面的有关政策、法规和规章建议,并监督实施;
2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;
3、参与审查南水北调移民工程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;
4、参与编制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5、承办协调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
6、参与指导、监督南水北调工程影响区文物保护工作,监督文物保护措施的实施;
7、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有关成果的审查;
三、人员编制
环境与移民司机关行政编制9人。 |